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盐农发〔2019〕69号
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票据凭证管理
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事局,盐南高新区农办:
为巩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领域“正风肃纪镇村行”成果,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整治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实际,现就加强村级财务票据凭证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财务票据是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农业、财政、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委机关对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加强村级财务票据管理,是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有利于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经济活动真实、合法、有效,有利于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地要切实提高规范村级财务票据凭证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指导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目标任务。经过努力,构建起使用合法、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写规范、监管严格的村级财务票据凭证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白条”问题,使其成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器”,防范遏制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防火墙”。
二、票据凭证种类及使用范围
(三)票据凭证种类。村级财务票据必须是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江苏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或符合制度规定的规范性票据,分收入凭证和支出凭证两类进行管理。
(四)收入凭证使用。具体要求:
1、向农民收取一事一议资金,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结算时,要按规定使用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仅限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使用,严禁买卖、转借、伪造、代开和擅自销毁)。
3、收取国家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拨款及转移支付资金、土地征用补偿费、各级财政项目资金、补助补贴奖励资金、扶贫款、社会捐赠资金、村级集体资产出售的变价收入、资产租赁收入、资源发包收入、土地流转服务收入、投资收益,以及结算其他单位或个人与集体经济组织的不涉税经济往来款,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或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专用票据;需要缴纳税收的,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4、向农民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统一使用省水利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
5、村级集体原则上不得代收服务资金。如有代收服务资金,统一使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专用票据。
6、严禁使用从市面上购买或自行印制的收款收据。
(五)支出凭证使用。具体要求:
1、村级集体在经营和管理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内容真实、手续齐全、用途明晰的原始凭证。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和符合财税制度规定的部门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制凭证为有效支出凭证。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支出事项除按规定可使用自制凭证外,须取得盖有填制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制凭证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差旅费(参照财政部门报销的式样)、村级用工费用(用工支出票据严格按照村级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固定员工报酬和五保户、困难户等优抚对象的补助资金及发放土地征用补偿费、兑现政策性资金等。
三、票据操作流程
(六)收入票据流程。主要有:
1、村会计领取收入专用票据,应及时登记“票据领用登记簿”,注明领用票据数量及号码。
2、各项收入要应收尽收,按规定出具收入专用凭证。
3、所收资金要及时转入或解缴村级集体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4、所有收入凭证应按月记账,并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
(七)支出票据流程。主要有:
1、村集体动用资金应根据年度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提出使用计划申请,填制《村级资金使用计划申请表》(样式附后),写明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按有关程序报批。
2、资金使用计划审批后,按审核用途、金额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购置、新建、改扩固定资产以及工程类建设项目等按采购招投标有关程序实施,村监委(民主理财组织)全程监督。
3、支出业务发生后,必须当月取得合法有效票据,按照“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要求,由经办人及时送村会计初审,再由村监委会(民主理财组织)审核,村负责人审批,符合规定的由村会计填制《村级资金拨付审批表》(样式附后),报镇农经部门、镇领导审核后,拨款至收款单位银行账户或个人一折通(卡),不得现金支付。
4、支出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监委会(民主理财组织)主要负责人等签名,并附《村级资金使用计划申请表》、《村级资金拨付审批表》。
5、所有支出凭证应按月记账,并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
四、票据填制要求
(八)记录真实。票据的填制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保证原始票据内容真实可靠。
(九)内容完整。票据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清楚齐全,不得遗漏。发票必须要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自制凭证要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及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
(十)填写规范。票据上的文字和数字要求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挖补,不得单联次填写。票据除套写的可用圆珠笔外,都需用蓝色或黑色水笔书写,不得采用铅笔、红笔。票据要按号码顺序填写,不得跳号、跳页或隔本使用。票据发生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并必须对错填作废的票据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开具收款凭证时,应严格按照“一事一票、一次一票”的原则,不得错用、混用、乱用。
(十一)及时结报。经济业务发生后,收入票据要及时足额开具,支出原始凭证按有关规定审批后,办理收支业务,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并及时送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结报,财会人员审核后,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十二)一事一报。同一项经济业务或一次性结算的费用,不得拆分报销。非同类报销事项,应分别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证。
五、票据审核
(十三)基本要求。村级财务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及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机构财会人员必须按各自职责严格审核各项票据,审核为有效凭证的予以入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合法、准确。村级发现经济业务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应当立即拒绝或退回,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会计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应进行登记,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反馈意见,退回并要求整改。涉及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镇领导反映汇报,并跟踪做好记录。
(十四)合规性审核。根据有关法规、制度、政策等,审核票据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支出项目有无违反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有关制度;收入票据是否及时、足额开具。审核票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经手人、联签、审批权限等程序是否到位,村监委会(监事会)是否审核等。对于弄虚作假、经济业务不合法不合规的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虚假记载、涂改、挖补或经济业务不合法不合规、审批程序不到位的票据,以及使用不规范的票据,会计人员、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不得受理,更不得入账核算。
(十五)完整性审核。根据票据填制要素,逐项审核票据内容是否完整、项目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合规。涉及现金支付的须由领款人签字确认,转账支付的,应附银行回单。对票据内容填写不全、手续不完备的,应退经办人员补办完整后再予受理。
(十六)技术性审核。根据票据填制要求,审核票据的摘要和数字及其他项目是否填写正确,数量、单价、金额、合计是否准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若有差错,财会人员应退经办人员予以更正。
(十七)支付方式审核。镇会计委托代理机构还应严格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进行审核,除符合制度规定并经严格核定批准的可以现金结算的个别开支外,都应通过村务卡或银行转账支付。
(十八)相关附件审核。对需要详细说明的支出,必须附有明细清单。对集体研究的支出,要附研究记录原件或复印件,民主议事记录或民主决议报告都要有参加人员的签名。对文件规定的支出,要附有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按规定应纳入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以及借款收入等票据报账时,必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工程完工结算须提供经确认的工程结算书(审价)。
五、票据管理。
(十九)专人负责管理。要加强村级票据的统一管理,镇村两级都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票据凭证的日常管理工作。镇级农经部门、会计委托代理机构要指导各村规范使用管理票据,村级要妥善保管各种票据。如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票据发放单位,并在县级以上传媒申明作废。
(二十)规范启用使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启用票据时,应检查有无缺残、缺号,发现问题及时向发放单位报告情况,核实后进行调换,不得自行销毁。使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严禁单联填写、涂改、伪造或拆本使用,收据联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及收款人签字。填写出现错误时,必须在各联收据上同时加盖作废章。凭证使用情况每年至少清理一次。
(二十一)实行验旧领新。收入凭证使用结束后,村会计凭存根联,到镇级农经部门办理销号和换领手续,实行以旧换新。镇级农经部门应核验已用票据的存根联,销号时填制票据使用情况清单,详细记载每张收入票据使用(包括作废)和入账情况,对每张收入票据加盖核验章,并与村级财务账册档案一并保管,以便查账核实之用。
(二十二)实行票款同步。使用村级票据收取的各类收入款项,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所有支出凭证原则上当月报支,特殊情况不超过两个月。严禁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代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
六、工作要求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和乡村振兴审计问题整改行动,高度重视村级票据凭证的规范管理,加强指导监督,做好宣传培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镇村两级对尚未使用的不合规旧票据进行认真清理汇总,登记造册,统一销毁。镇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和使用村级财务票据,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
(二十四)明确职责分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村级财务票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村级财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票据填制的程序性、规范性、时效性以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村务(社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负责对村级票据的监督,提出监管意见;镇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对村级财务实行会计监督,强化票据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技术性审核,杜绝不符合财税制度规定的票据入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纪委监委机关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定村级票据规范管理的规定,加强对乡镇和村的指导监督。
(二十五)推行系统监控。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将村级财务收支票据、承包租赁合同、招投标文件等原始凭证扫描录入村级集体资产监管系统,及时更新信息,实现实时监控。有条件的地区,应通过触摸屏、有线电视等形式,推行村级财务票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六)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要求使用票据凭证、私印票据、白条记账、明知不合规的支出凭证仍然报账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和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七)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涉农居委会(社区)、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十八)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1.村级财务典型业务的票据使用规范要求
2.村级常用自制票据参考式样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
村级财务典型业务的票据使用规范要求
序号 |
类型 |
典型业务 |
票据凭证使用要求(对支出、支付类经济业务, 还须附费用审批及资金申请、拨付审批的手续) |
1 |
一、 收入类经济业务 |
向农民收取“一事一议”资金 |
1、向农民出具的江苏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 |
2、银行进账单据(所收款项应及时缴存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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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决议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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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审核批准的“一事一议”筹资方案,农民承担的“一事一议”资金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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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到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土地征用补偿费、财政项目资金、补助补贴奖励资金、扶贫款 |
1、村级集体出具的收入凭证 |
|
2、上级拨款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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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相关资金是直接进入村账的,要有银行进账凭证 |
|||
4、如果是上级统筹实施的,要有上级提供的相关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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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级集体的资产租赁收入、资源发包收入、土地流转服务收入 |
1、村级集体出具的收入凭证(如果需要纳税的,出具税务票据) |
|
2、资产出租或资源发包(含土地流转)的经济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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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的,要有相关招标、中标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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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出租或资源发包(含土地流转)的民主决议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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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资收益 |
1、投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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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投资企业或单位派发股利或利息的公告、通知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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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级集体出具的收入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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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银行进账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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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销售、拍卖资产 |
1、村级集体出具的收入凭证 |
|
2、银行进账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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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的,应当附有民主决议报告(记录)、招标、中标文件及成交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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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借债(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 |
1、借债申请及批准文件 |
|
2、民主决议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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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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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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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银行进账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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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收回集体债权 |
1、村级集体出具的收款凭证 |
|
2、银行进账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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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二、 支出类经济业务 |
向通讯、邮政、供水、供电、水利等部门和单位缴纳的费用,以及缴回所代收的款项 |
1、银行转账支付的单据(或村务卡刷卡单据) |
2、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专用收据或正规发票,必要时还 要附有缴款通知、研究决定记录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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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购买办公用品 和其他存货 |
1、银行转账支付的单据(或村务卡刷卡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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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物品必须有销售单位的税务票据,其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一般不能写“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文体用品”等笼统字样,须填写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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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所购物品种类较多,票据上物品名称较为笼统的,必须附盖有与票据同样印章的物品明细清单(每种物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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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购物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招投标的,还要附招投标及中标文件、相关经济合同和验收入库清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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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有购置物品的支出,除经办人签字外,应有验收人签字。 |
|||
6、物品采购后直接交付使用的,应由使用人在票据上签字。如果数量较多,应先交村保管员统一保管,村保管员根据采购清单数量和领发情况进行日常登记(领用人签字),定期清点、入账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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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购置固定资产 |
1、银行转账支付的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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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置申请审批同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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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单位的税务票据,以及相关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的明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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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招投标的,要附招投标及中标文件、相关经济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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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额较大或进场交易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有民主决议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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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印刷费用(复印费、打印费、资料费) |
1、印刷单位出具的税务票据,并提供印刷品的详细清单(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
|
2、银行转账支付的单据(或村务卡刷卡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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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量较多、金额较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招投标的,还要附招投标及中标文件、相关经济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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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劳务支出 |
1、提供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所出具的税务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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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转账支付的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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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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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二、 支出类经济业务 |
村级用工 |
1、经审批的派工单 |
2、村级用工支出凭证、村级用工兑现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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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转账支付的凭证,银行转账的明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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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程项目支出。 |
1、银行转账支付的单据 |
|
2、如果实行承包方式建设的,必须取得承包方出具的税务票据,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的招投标及中标文件、相关合同,民主决议报告(记录),工程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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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由村集体直接实施,未实行招投标、无工程项目承包人的,应当要有施工的物料、用工及其他有关支出的票据,并附有关民主决议报告(记录),工程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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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项目建设支出都应附有工程预决算报告及结算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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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出差费用 |
1、出差审批单 |
|
2、统一使用的财政部门制定差旅费报销凭证,附有车船机票、住宿费发票等。 |
|||
3、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的,报销时需提供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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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支付村干部报酬 |
1、经过批准的干部报酬报销(发放)表 |
|
2、干部报酬发放及考核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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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转账支付的凭证、明细清单[一折(卡)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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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五保户、困难户等优抚对象的补助资金及其他福利费用 |
1、经批准的报销(发放)表 |
|
2、银行转账支付的凭证、明细清单[一折(卡)通等] |
|||
3、民主决议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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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发放土地征用补偿费、政策性兑现资金 |
1、经过批准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政策性资金发放表 |
|
2、发放土地征用补偿费、政策性兑现资金的相关文件 |
|||
3、银行转账支付的凭证、明细清单[一折(卡)通等] |
|||
4、民主决议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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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归还借款 |
1、金融机构等债权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本息收据,载明原借款的本金、时间及用途,借款利率、用款天数、借款利息等。 |
|
2、银行转账支付的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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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报销村级集体自己组织的会议费、培训费 |
1、会议申请及批准报告,含会议议程及经费预算 |
|
2、会议、培训通知,参会、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 |
|||
3、培训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明细清单、开具的税务票据等,或者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明细清单、开具的税务票据等。 |
|||
4、银行转账支付的单据(或村务卡刷卡单据) |
|||
5、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 |
|||
6、政府部门和镇级机关在各村召开的现场会、推进会、观摩会等所产生的费用,应由所在政府部门和镇级机关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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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二、 支出类经济业务 |
对外投资 |
1、接受投资单位或企业出具的入股凭证或收款凭证(债券)。 |
2、银行转账支付的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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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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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主决议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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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批准投资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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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对外捐赠 |
1、接受捐赠单位或个人的收款凭证 |
|
2、银行转账支付的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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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决议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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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镇级审核同意的书面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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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级集体一般不得以捐助、赞助、贺礼费等名义向外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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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形成债权 |
1、农户、所属单位因故经批准向村级集体临时借款,对方要出具借据,并附批准文件。 |
|
2、因经济合同结算或其他经济业务到期不能全部及时交清欠款时,应办理债务人欠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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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三、结转类经济业务 |
收益结转 |
年终结转收益时,可不使用原始凭证,直接根据相关损益类账户的余额编制记账凭证结转 |
25 |
收益分配 |
1、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
|
2、收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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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决议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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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
根据有关制度编制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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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固定资产完工结转 |
固定资产购建决算书或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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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注销债权、债务 |
1、同意注销的债权债务清单及审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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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销理由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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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决议报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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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盘盈盘亏的资产 |
经批准的盘盈盘亏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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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错账更改 |
一般可不使用原始凭证,直接编制更正记账凭证(注明更改的原记账凭证编号及更改理由) |
附件2
村级常用自制票据参考式样
1、
村级资金使用计划申请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 目 及 用 途 |
年度预算金额 |
本次计划使用金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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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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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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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经部门审核意见 |
|
镇领导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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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 村(居) 村(居) 制表
审批人 监委主任 会 计 人
2、
村级资金拨付审批表
填报单位: 起讫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
收款单位(个人) |
项目 |
计划使用金额 |
银行卡号 |
拨付金额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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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 |
|
|
|
|
|
|
|
… |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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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经部门审核意见 |
|
镇领导审核意见 |
|
村(居) 村(居) 村(居) 制表
审批人 监委主任 会 计 人
3、付款凭证只用于往来付款
付款凭证[注:填村(居)名]
付款用途: 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 :元
序号 |
收款人 (领款人)姓 名 |
金额 |
签 章 |
序号 |
收款人 (领款人)姓 名 |
金额 |
签 章 |
||
1 |
|
|
1 |
2 |
11 |
|
|
11 |
12 |
2 |
|
|
12 |
|
|
||||
3 |
|
|
3 |
4 |
13 |
|
|
13 |
14 |
4 |
|
|
14 |
|
|
||||
5 |
|
|
5 |
6 |
15 |
|
|
15 |
16 |
6 |
|
|
16 |
|
|
||||
7 |
|
|
7 |
8 |
17 |
|
|
17 |
18 |
8 |
|
|
18 |
|
|
||||
9 |
|
|
9 |
10 |
19 |
|
|
19 |
20 |
10 |
|
|
20 |
|
|
||||
合计金额 (大写) |
¥: |
村(居) . 村(居) 村(居) 制表
审批人 监委主任 会 计 人
付款凭证[注:填村(居)名]
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元
收款单位(或个人) (领款人) |
|
结算方式 |
|
付款用途 |
|
||
合计金额(大写) |
¥: |
村(居) . 村(居) 村(居) 制单 收款
审批人 监委主任 会 计 人 人
4、费用支出报销汇总封面。仅限于原始凭证的张数及附件的张数在一张以上的费用支出报销,所附原始凭证必须全面完整。《费用支出报销汇总封面》及所附原始凭证上都要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印。
费用支出报销汇总封面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金额 |
附件张数 |
经办人 |
|
|
|
|
|
审批人 |
村(居)监委主任 |
|
|
|
|
村(居)负责人 |
|
|
|
|
|
镇农经部门审核 |
|
|
|
|
|
镇领导审批 |
|
|
金额合计(大写) |
|
财务审核:
5、报销村干部报酬、固定员工报酬和五保户、困难户等优抚补助(福利费用),发放股金分红、土地征用补偿费、政策性兑现资金等。
报销(发放)表[注:填报销或发放的具体项目]
编制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姓 名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应报销(发放) 金 额 |
已支付(应抵扣)金额 |
还需 支付 金额 |
支付 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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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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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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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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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审批 |
村(居)监委会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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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负责人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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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经部门 审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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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负责人 审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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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核: 制表人: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印发